东南网12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 陶小莫/图)“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当刘小姐看到第55届国际小姐福建大赛报名网的宣传后心动不已,她怀着梦想报名参加了比赛。
最终,她获得了惊喜,取得了增设项目的季军。但是,赢了比赛,却拿不到奖金。
近日,刘小姐为此状告第55届国际小姐中国大赛厦门主办方,要求对方支付20万元“季军奖金”。
原告:选美获季军没有奖金
“主办方在网上宣传说,获得季军有价值20万元的奖品。”原告刘小姐今年36岁,她起诉说,主办方言而无信,违背了当初的承诺。
据刘小姐说,主办方是厦门一家化妆品公司,今年7月份,该公司将第55届国际小姐中国大赛引进到厦门,并设立了国际小姐奖品:冠军总价值60万元,亚军总价值40万元,季军总价值20万元。
同时,主办方还增设了“法国酥波儿封面女郎”、“法国酥波儿魅力太太”两个比赛项目。
由于主办方将这两个增设项目与国际小姐中国大赛的宣传放在了同一个网页上,因此,刘小姐认为,增设项目的奖项与国际小姐的奖项相同,季军一样有20万元的奖品。
之后,刘小姐报名参赛,最终获得季军。但是,比赛结束后,刘小姐去领奖时,却被告知“没有奖金”。
近日,刘小姐一怒之下,状告主办方,认为主办方未按照报名时的承诺支付奖金,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她的“奖金”20万元。
被告:增设的项目没有奖金
根据刘小姐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显示,被告在其制作的报名网站上载明了“第55届国际小姐奖品设置”,其中,确实承诺了奖金。但是,其中并没有明确奖金是否包括增设项目。
对此,主办方答辩说,主办方在报名网站上已明确“第55届国际小姐”、“法国酥波儿封面女郎”、“法国酥波儿魅力太太”的报名条件,三个比赛项目分别独立,报名要求也并不相同,而巨额奖金仅针对“第55届国际小姐”的参赛获奖者,并不包括增设项目。
判决:索要奖金,没有依据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刘小姐主张被告应支付其奖金20万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因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官分析说,根据被告发布的《报名网站信息》内容来看,被告仅在“第55届国际小姐”项下注明奖品设置信息,而“法国酥波儿封面女郎”、“法国酥波儿魅力太太”项下仅注明报名要求,并未专门注明奖品设置信息,亦未表明适用“第55届国际小姐”项下的奖品设置。
而且,刘小姐提交的录音资料也只体现原告反映奖金没有着落,被告工作人员并未认可奖金及数额,因此,刘小姐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不过,法官也指出,被告作为活动主办方,在发布的活动信息中不够清楚明确,容易使参赛人员误解,从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被告应引以为戒,予以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