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今天,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掀起了一场深刻的作风之变。 新规出台,厦门干部群众高度关注:它如何在厦门落地?它将给厦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带来什么影响? “为什么说八项规定好呢?因为,有了它之后,整个社会风气变好了。如今,在厦门,公款吃喝少了,公车私用基本也看不到了。”2014年12月1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版刊登了记者在天安门广场随机采访时与厦门一对年轻夫妇的对话。 公道自在人心。三年来,市委以鲜明的政治态度,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近期的一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千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1.3%的干部群众对厦门遏制并消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有信心。 数字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厦门党风政风的改变,体现的是厦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结合市情 从严纪律要求 “严禁用公款和工会经费组织中秋‘博饼’活动,严禁用公款赠送月饼节礼、购物卡,严禁……”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市委反腐办连续三年发出并重申“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及时亮红线、划底线。 “十个严禁”只是厦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措之一。三年来,市委全会、市“两会”、市纪委全会等重要会议,均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强调并作出明确部署,市纪委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问题,特别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发出有关正风肃纪和加强监督检查通知,持续释放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 如今,厦门形成了以“十个严禁”为核心的较为完整的纪律要求。围绕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博饼”、公款旅游、“会所中的歪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结合厦门市情,不断丰富和完善纪律要求。比如,针对中秋传统“博饼”习俗,持续严明“严禁用公款和工会经费组织中秋‘博饼’活动”等纪律要求,区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保障职工正常福利的界限;在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中明确提出严格党的组织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等“三严格十不准”要求;在招商引资和项目资金管理中“严禁利用审批项目、管理资金等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在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中出台 “严禁以职工疗休养、学习考察之名进行公款旅游”等“八个严禁”…… 一条条、一项项,厦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细化和深化,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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