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出示的两张假驾驶证。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黄璜 通讯员 高华郑锦阳)超速要被处罚,本来不过是罚100元、扣6分,违法的司机吴某竟两次出示不同的假驾驶证欲逃避处罚,被民警识破,如今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15日,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在辖区内开展统一行动。16:17,一大队三中队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D13**T的小轿车超速达20%以上。被拦下后,驾驶人吴某递给民警一本名为林某贵的“驾驶证”,证上的照片是吴某本人,但证件制作十分粗糙。民警质疑时,吴某见躲不过,辩称林某贵是他的妹夫,由于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被扣6分,如果再扣6分就要去学习,所以才拿林某贵的证件来处理,还换了照片。民警通过查询,确认林某贵的证件处于注销状态。 民警要求吴某出示本人的驾驶证,吴某回到车上又拿出了一本“驾驶证”。民警仔细一看,这本“驾驶证”也是漏洞百出,原来,吴某还是不死心,换了一本假证打算继续“忽悠”民警,没想到还是没“成功”。据吴某初步交代,他家里有好几部车,做了三本假的驾驶证“以备不时之需”,结果这次在厦门高速几乎“全军覆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吴某除被当场扣留车辆、收缴伪造证件、记12分之外,还将被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而此时距吴某取得驾驶证还未满五个月。 同时,吴某也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因使用伪造驾驶证被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查获的第一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数字 15日当天,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258起,其中,查获酒驾10起,醉驾1起,超速853起,违法停车7起。 >>提醒 伪造驾驶证 可处有期徒刑 厦门高速交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对伪造、变造驾驶证等行为的处罚作了调整。主要如下: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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