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她不但是为钱铤而走险的女毒贩,还是一个编故事的高手。她穿着睡衣贩毒被抓,却谎称“我只是路过”;明明有过贩毒的前科,却骗人说“我是第一次”;身上被警方搜出两张身份证,又编造说“有一张证是我双胞胎妹妹的”。
不过,她的谎言在法庭上被法官一一揭穿。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她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谎言1
穿睡衣贩毒 谎称“我路过”
毒贩小何,今年33岁,小学文化,无业,来自云南一个偏僻的农村。在厦门期间,她暂住在男性朋友陈某租的房子里,房子位于罗宾森广场29楼。
之前,小何就有过贩毒史,早在两年多前,就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但是,她获刑之后不思悔改,反而在刑满释放后又重操旧业。
去年3月6日凌晨2时许,小何接到“瘾君子”曾某的电话,对方找她要购买冰毒。于是,小何就约对方到自己暂住处,在罗宾森广场的27楼过道里进行交易。
随后,小何穿着睡衣,从29楼走消防梯下到27楼,将面巾纸包着的两包净重1.0克的冰毒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出售给吸毒的曾某。交易完成后,双方被公安机关当场人赃俱获。
刚开始,小何否认自己在现场贩毒,还说自己到现场“只是路过”。不过,面对警方掌握的证据,还有吸毒者曾某的指证,最终,她不得不承认,曾某购买的毒品是她卖的。
谎言2
两张身份证 骗说“双胞胎”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小何的住处抓获两名吸毒人员,还查获了一个吸毒工具“冰壶”。同时,公安机关还在她暂住处阳台的沙发垫下查获3小包和2小袋冰毒,共计5.7克。
经查,小何不但贩毒,她自己也是吸毒人员。近日,小何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送上了思明区法院的法庭。然而,在法庭上,她谎话连篇,还编故事欺骗法官。
警方从小何身上查出了两张身份证,这两张身份证名字都一样,都像是真的,只是身份证号不一样。
对此,小何解释说:“其中有一张是我双胞胎妹妹的。”不过,当法官询问她:“你和双胞胎妹妹的名字怎么一模一样?”这时,小何哑口无言,只好承认另一张身份证是她花钱购买的。
法院查明,这两张身份证中,一张是江西的,这个证号是小何之前用过的,也是她三年前被判刑时用的身份证;另一张是她后来花钱购买的,就是为了隐藏她有犯罪前科的历史,因为,有犯罪前科的毒贩,量刑将“罪加一等”。
谎言3
有犯罪前科 假装“第一次”
即使在法官发现小何两张身份证的秘密后,她仍然试图否认自己有犯罪前科。刚开始,法官问小何有没有犯罪前科时,她说:“没有,我是刚开始贩毒,第一次就被抓住了。”
不过,由于警方已经作了指纹比对,发现她的指纹和之前获刑女毒贩小何的指纹是同一人。最终,小何只好承认自己有犯罪前科。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何非法贩卖冰毒1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不过,从她住处搜查到的5.7克冰毒,由于现有证据不能排除这些系其朋友陈某所有,因此法院认为,这5.7克冰毒不能认定为小何贩卖的毒品。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小何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