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毒贩聊天记录频现冰糖葫芦糖果 被民警识破后落网

2015-05-22 09:16  彭怡郡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思公政)QQ、微信中频繁出现“冰糖葫芦”、“糖果”等字眼,时不时还会说到怎么吃冰糖葫芦及吃完的感受。聊天内容看上去非常奇怪,这些QQ其实是用于贩卖毒品的。近日,民警顺藤摸瓜揪出了嫌疑人,这也是思明警方破获的全市第一起网络特大贩毒案。

今年4月“网络扫毒”行动开展以来,思明分局禁毒大队民警侦查到,一名QQ昵称为“上等冰糖心”的嫌疑人落脚点在厦门。5月15日23时,民警在长青路某酒店内抓住正在贩卖毒品的嫌疑人张某锡,当场缴获冰毒1包,重计20.67克。

抓捕过程中,张某锡自称患有艾滋病,一见民警上前就拼命反抗,乱挥拳头,导致民警手腕等多处被抓伤。

据了解,张某锡是一名大专生,从事网络贩毒两年,他的QQ内最多时有来自全国各地的500个好友。

民警介绍,在网络中,毒品常常会用上“化名”。如“冰糖葫芦”、“糖果”、“肉”指代的是冰毒,“印度香精”指代大麻,“茶”指代海洛因。

民警表示,网络贩毒的毒贩都非常狡猾,有人加了毒贩QQ后,毒贩不会立刻与之交易,而是先通过视频或是照片,展示吸毒工具,要求对方说出使用方法,说对了才能进行交易。有时毒贩会把毒品藏在衣服、拖鞋里,通过快递进行交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