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市民质疑车辆报废要先年检? 市商务局:没这回事

2015-11-04 17:52:21匡惟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匡惟)市民万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反映称,他的朋友有一辆废弃了两三年的私家车,想报废却被要求先过年检。万先生质疑,既然车辆都要报废了,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万先生说,朋友的那辆1999年的私家车属于黄标车,根据相关政策,黄标车提前报废可获得相应补助,因此朋友打算报废这辆车。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办理窗口办理报废手续时,朋友被告知,由于车辆已超过三年未年检,所以需重新年检。年检合格后,车主再持车辆年检证明再到窗口办理报废补助。

对此,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周女士告诉记者,按照法定要求,车主有义务定期年检,超期年检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周女士说,经与车管所核实,万先生朋友的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可直接申请车辆报废,但不能领取环保补贴。

记者致电环保局热线电话,被转接到排气检测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管黄标车的鉴定和认可,具体事宜要咨询厦门市商务局。

记者随后联系上市商务局流通处,一位赵姓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读者描述的情况,即不需要先年检再报废。赵先生解释,如果超过3个年检周期未年检,车辆不能享受报废补贴。万先生朋友的车辆已超过三年未年检,因此不能享受报废补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