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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发布消费提示:“双11”网购小心这些陷阱

2015-11-04 09:40:09林雯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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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国家发改委双11前发文

禁止电商使用

“今日特惠”等词

中新社11月3日电 “双11”购物节临近,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日前公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以下简称《提醒书》),要求禁止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

《提醒书》要求,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同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提醒书》明确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重点防止出现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等价格违法行为。

《提醒书》还明确,电商不得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诱导顾客购买。也不能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

此外,《提醒书》明确,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应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

中消协发布测评报告曝光

电视购物乱象多

中新社11月3日电 2日上午,中消协在京发布《电视购物服务测评报告》。报告显示电视购物领域乱象多:104款电视购物样品在七天无理由退货体验中,超四成样品遭遇退货难;120条电视购物宣传信息中,九成多涉嫌违规宣传;送检样品118款,超一成样品的部分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测评结果还显示,卫视购物栏目购物发票和购物单据缺失严重,服务程序繁琐。58款卫视购物栏目样品中,有50款样品没有提供购物发票,33款没有提供购物清单、发货单或收据等购物单据。

此外,电视购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存隐忧。本次调查中,工作人员购买保健食品样品后,不断接到以电话或者短信进行同类产品或第二个疗程的推销,消费者明确拒绝后,仍受到骚扰。

此次测试主要针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服装家纺、家用电器、锅具(非电器类)、珠宝、净化产品(非电器类)、助听器等类型中的中低价位产品进行了样品采购,并委托专业实验室对样品进行测试。本次调查共测试了118款样品,有17款样品的部分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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