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厦首次通信有线电视消费评议进尾声 相关企业答复整改

2015-11-03 16:33:1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今年7月初,厦门市首次通信、有线电视行业消费调查评议活动正式启动。记者梳理发现,有些消费者反映的共性问题,不同企业实际处理方式不同,值得互相借鉴;有部分问题属于消费者误解,企业进行解释,并告知如何避免花冤枉钱;但也有部分问题,亟待相关企业拿出切实解决方案。

上网日志查询 有一家运营商可以提供

市消保委:保护隐私权不能损害消费者知情权

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上网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过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流量是怎么超的,因为查不了浏览记录。“我上个月收到短信说上网流量异常,可服务商又无法提供详细清单,觉得很坑啊!”市民舒小姐如此抱怨。

上网流量异常,为何无法提供详细上网明细清单?市消保委将这一普遍性问题作为重点,请通信企业给予解释。通信企业普遍答复称是“技术问题”。

“由于目前技术所限,全省计费系统无法对用户的上网行为取数。”移动厦门分公司在复函中表示,该公司已向上级公司提出该方面建议,争取早日突破技术条件,实现用户上网行为清单的对外查询。

电信方面则表示,本着保障用户上网安全的目的,为保护用户隐私,该公司不对普通用户的上网IP进行采集分析,也就无法对内容计费包之外的其他流量方向进行完整的历史回溯,无法知道用户详细的上网浏览的网站内容。如有需要,该公司系统可以实现针对某个用户设定特殊时间段(一般不会超过1周)的记录监控,但该技术手段并不具备普遍适用性且涉及用户隐私。

也有例外。联通方面就表示,该公司提供的上网流量详单,包括用户上网发起时间、流量大小、流量费用,为了使消费者更加了解具体的流量使用情况,该公司还支持上网日志查询,用户可通过手机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查询流量上网日志,查询到含当月在内的近两个月上网流量使用情况,但由于技术限制,目前仅支撑100M以上流量的上网日志查询。上网日志提供用户具体访问的网址、访问的起始时间、流量的类型等信息,供消费者查询了解。

市消保委认为,企业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出发点是好的,但不能因此而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