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市民起诉邻居在公共屋顶装太阳能热水器被驳回

2015-11-03 11:21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 公共屋顶能装太阳能热水器吗?近日,集美区一别墅小区的业主为此被邻居告上法庭,对方要求他拆除安装在别墅公共屋顶的太阳能热水器。

原来,业主阿紫与阿鑫是邻居,他们住在集美一高档小区同一栋别墅。2014年,阿鑫在屋顶安装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

对此,邻居阿紫认为,在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会破坏房屋外观和屋顶防水层。此外,太阳能热水器也可能被大风吹落,危及楼下行人。

因此,阿紫到法院起诉阿鑫,要求阿鑫拆除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并对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部位的楼顶恢复原状。

但是,被告阿鑫则认为,自己是在物业人员监督划线下,将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在两家公共步梯上方的楼顶,到现在安装了将近一年,没有发现任何渗漏和墙体变形。另外,自己在别墅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是正当的,理应受到保护。

近日,集美区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阿紫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公共屋顶,业主有权合理使用

法官分析说,业主基于对住宅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属于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合理利用,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本案中,阿紫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阿鑫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行为破坏了屋面,影响了房屋的安全,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对其权利造成侵害。

因此,法院认为,在别墅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是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正常合理使用,阿紫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