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出于信任将卡交给室友 却不想被其盗刷了14余万元

2015-09-19 07:55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湖法宣)小杰和苏某是室友,出于信任,买车时,小杰将银行卡及密码交到了苏某的手上。小杰没想到的是,苏某竟然用事先准备好的刷卡器套取了卡内信息并伙同他人制作假卡,盗取其银行卡内14万余元。

2013年9月初,小杰的岳母阿香来到了他们的住处,将两张银行卡交给了小杰,让小杰用卡里的钱去买车。

几天后,小杰兴冲冲地去泉州买车,苏某陪同。在车行,小杰将两张银行卡给苏某付款,并告知其密码。付款后,苏某及时返还了银行卡。

然而,几天后,小杰岳母的两张银行卡却连遭盗刷,损失共计146100元。小杰得知此事后想起了苏某,还听说两人共同认识的小强几天前曾在打电话时称只要知道卡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就可以复制银行卡取钱。小杰打了小强电话询问,可此人拒不承认,而苏某则积极告知小杰,小强将于次日归还10万元。

苏某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据称,9月初,小强拿出了一刷卡器交给苏某,称其缺钱,只要找别人的银行卡在刷卡器上刷一下获取卡内信息,再加上密码,就可以复制出卡片直接取钱。在泉州车行里,帮小杰付完款后,苏某就趁其不备拿着那两张卡刷了一下。回到厦门后,苏某将刷卡器还给了小强。据介绍,两人原本要将此钱平分。

近日,经湖里法院判决,苏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