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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刷易通卡可租岛内公共自行车 暂时无法和海沧通用

2015-09-03 09:23:15林露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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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海沧公共自行车

微信公众号将上线

本报讯 (记者 杨继祥林岑)9月1日,海沧公共自行车系统迎来两周年生日。记者从海旅集团了解到,截至目前海沧公共自行车系统累计办卡4.4万张,总骑行人次达550万,共建成投用170个站点、3200辆自行车,实现全区全覆盖。

作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首个示范项目,虽仅投用两年,海沧公共自行车单车使用率达6次/天,超越了全国知名的杭州公共自行车系统(3.7次/天),位居全国前列。

据了解,海沧公共自行车系统微信公众号即将上线,市民将可通过公众号系统实现不用卡、不用下载App,直接实现借车还车。

与此同时,海沧公共自行车系统拟于近期将观光自行车纳入公共自行车系统,市民可凭已开通的自行车卡直接借取观光自行车,无需再缴纳押金。

预计今年底,海沧公共自行车系统将建成站点200个,投用自行车增至5000辆。

【同步】

厦门高速交警昨发出提醒

高速违章扣分可网上处理

本报讯 (记者黄璜)您可能还不知道,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fj.122.gov.cn)其实有很多功能——从8月15日起,如果您在高速路驾车有被电子监控记录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多可以上网处理了(包括扣分、罚款)。厦门高速交警方面昨日提醒,引导车主利用网络平台接受处理。

比起之前到指定窗口排队,上网处理方便多了。您只需打开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按提示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而后选择需要处理的车辆及违法行为,就可以使用网银交罚款了。

值得注意的是,该平台只接受车主使用本人驾驶证,处理本人名下的小型机动车辆被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营运客运、货运、出租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不适用。而且,2014年12月1日(不含)之前发生的不属于规定记分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2014年12月1日之后发生的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才可以通过网上处理,但处理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后,用户驾驶证累积记分不超过12分(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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