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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定继承人 老人死后存款继承归属成问题

2015-08-23 08: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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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小张/文 陶小莫/图)老人死后,留下银行存款,却没有法定继承人,存款成了“无主财产”。

无主财产,应该归谁?如果没人主张权益,是不是就一直沉淀在银行?

近日,海沧区法院受理了厦门首例“无主财产”案。一位逝世老人的侄子申请认定老人存在银行的钱为“无主财产”。另外,侄子还主张,由于他为老人养老送终,因此他请求法院认定这笔钱应归他所有。

据介绍,目前沉淀在各大银行的“无主财产”不少,根据大多数银行的做法,如果“无主存款”一直没有人来主张权利,存款就会一直保留在账户中。

首例:老人去世 遗产成“无主财产”

卢老先生出生于1922年,他的侄子、原告老卢今年也已经年过七旬。

老卢说,叔叔卢老先生的晚年生活一直由他照顾,而且他还花钱为老人办理下葬、购买墓地和举办葬礼等。

卢老先生终生未婚,无配偶,无子女。不过,他有一个孝顺的侄子,据老卢说,叔叔退休后,这20多年来,一直是由老卢照顾其日常生活起居,甚至,老卢还花钱在海沧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供叔叔居住养老。

老人年过八旬之后,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最终于数年前去世。老人去世后,老卢又出资为老人办理下葬,购买墓地,还为老人安排了一场葬礼,老人外地亲友来厦门参加葬礼,也是老卢花钱接待的。

据老卢说,仅仅为了给老人送终,他就花了不少钱,仅目前保存的票据就花费了9万多元,还有很多花费没有保存票据,实际花费远超出这个数额。

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笔遗产。今年6月25日,老卢收到叔叔生前工作单位出具的《厦门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通知书》,告知卢老先生有一笔人民币97500元的“住房货币补贴”,这笔钱已经存入卢老先生在厦门一家银行的公积金账户,可到银行去领取。

但是,卢老先生已经不在人世,而侄子老卢去银行,又领不到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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