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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项目推介会明上午召开 大学生在厦创业有望获奖励

2015-07-18 11:13:52吴斯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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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胡晓牧)明天上午,87个投资少、见效快的好项目就要在厦门市2015年夏季创业项目推介会上和大家见面了。大学生是一个重要的创业群体,厦门对大学生创业有哪些优惠扶持政策呢?

昨日,厦门市人社局详细解读了前不久厦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今年,在全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人社部门将把创业项目推介会增加到两场,以更大的力度满足更多人的创业需求。明天也是推介会首次在夏季举办,针对初始创业、自主创业者的创业需求,特别是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提供急需的创业项目选择。

新政策规定,在厦门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学生和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优惠一] 给予创业项目奖励与扶持

厦门将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评选奖励和遴选扶持活动。

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创业项目经市创业指导专家评审进入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的,给予项目申报人2000元/项的入库项目奖励;市级创业项目资源库中的创业项目被5人以上采用的,另给予项目申报人5000元/项的优质项目奖励,并向社会重点推介。

厦门还将鼓励在厦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遴选,争取省级项目资金扶持;同时,将定期组织开展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实施项目遴选,并给予入选项目相应的资金扶持。

[优惠二] 给予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优惠

从现在起,扶持对象在厦门创办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有贷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2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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