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点20分许,大同路和镇邦路上的流动货车摊占道经营,老市区的道路本就不太宽,被它们一占更显拥挤。(本报记者 黄晓珍摄)
禾祥西路上,流动货车摊也是如此“明目张胆”。(本报记者黄嵘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 实习生杨雪)以货车为载体,将货物置于小货车后斗内,车子往马路边一靠,就公然占用车行道就地开始买卖。昨日,本报开始关注这种“霸道”的流动货车摊,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不少市民读者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向本报举报或投诉。
更进一步的疑问出现了:到底是何种原因,让流动货车摊日益“猖獗”且屡教不改?面对此,到底有哪些部门可以管、怎么管?今日,记者详细解剖流动货车摊背后的源头及执法困局。
【根源剖析】
违法成本低来钱快
摊贩尝尽“甜头”
流动货车摊占道为什么会越来越多?并且,在如今警方的监控探头几乎遍及全市范围的状况之下,它们为什么还够胆依旧公然上街叫卖?答案是:利益驱使。违法成本低,来钱快,不少人会为之“铤而走险”。
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前中队中队长焦建敏在一线整治占道行为多年,他向记者详细拆解流动货车摊经营所需要的成本——大致能分为两部分:经营成本、违法成本。经营成本上,流动货车摊随地摆摊,根本无需缴纳店租、税收等费用,进货时的成本费以及货车拉货途中的油费,就是经营成本的全部;而在违法成本上,若流动货车摊不慎被警方监控探头抓拍,仅需要付出100元的违停罚款,若被城管部门的巡查队伍正面遇上,也只是被没收货物及处以小金额的罚款。
然而相比于付出的种种成本,流动货车摊所能获取的利益却十分可观。据一名一线执法人员统计,一个货车摊于闹市街头停车买卖一个下午,卖掉半车货物不是问题,虽然所卖货物种类各有不同,但盈利基本能达到500到1000元左右。而事实上,这些货品的来源也都无据可考,大多是非正规渠道,质量上很难有保障,一旦出问题,也容易遭遇投诉无门的窘境。
“正是背后所存的利益空间巨大,才让这么多商贩对流动货车摊趋之若鹜。”焦建敏认为,加大违法成本,压缩货车摊贩的利益空间,是从根本上整治流动货车摊的一种思考方向。
【执法困局】
各部门各有职责
但也各有“短板”
那么,流动货车摊的乱象,到底哪些部门能管?记者采访发现,其所涉及的部门多达4个部门以上。
根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条例,涉及占道经营、损害市容市貌,都应由城管部门进行监督执法;而流动货车摊依托机动车进行载货,有时候还将货车进行改装、拼装,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规,应由交警部门进行管辖;此外,无证经营、可能出现的短斤少两假冒伪劣现象还归工商部门管理;如若货车商贩贩卖的是食物、蔬菜、生鲜等,卫监部门也该介入。
可以说,各部门的职责皆有法可依,那么这么多个部门为什么管不好一个小小的货车摊,一名执法人员向记者坦言,各部门虽然分工明确,但在操作上却都有不可避免的短板。
以城管部门为例,城管执法队员执法过程中,只能没收货物处以小额罚款,但对于扣留机动车却无执法权力;而有执法权力能扣下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却存在警力不足、分身乏术等客观困境,很难保持高频率对流动货车摊进行现场执法;工商部门、卫监部门执法则需要取证、立案,执法过程较长,对于流动性极强的流动货车摊来说,执法上也存在较难逾越的难度。
不过,虽然部门执法的困难不少,但却并非没有解决之法。有专家就指出,多部门联合执法能消除各部门的短板,还能加大违法成本;还有执法部门制定了新的执法时间,尽可能增多执法时间,填补执法空隙……流动货车摊究竟还能怎么管?部门又有什么新招数?本报将持续进行关注。
【市民原声】
●金尚小区居民王鸣鸿:我们小区门口的路边常常停了好几辆货车卖水果,不仅堵了路,让咱们小区内车子进出都很困难,道路一窄,人车混行,也增加了行人行走的安全隐患。
●网友“红尾巴ZR”:流动货车摊太损害城市形象了,货车摊乱了交通秩序不说,垃圾也是随意丢弃堆放,破坏市容市貌。
●厦港街道市民吴巧丽:流动货车摊上卖的东西虽然便宜,但没有保障,短斤少两也很严重,上周我在厦大附近的货车摊上买了几个芒果,回来自己一称才发现少了好几两,后来想折回去理论,对方的车却早就开走,根本没地投诉。
●安徽游客徐帆帆:第一次来厦门旅游,在几个景点都看到了这样的流动货车摊,摊主沿街吆喝垃圾随意乱丢,让景区周边的秩序都显得有些混乱,希望有关部门能管起来。
●网友“胡瓜儿”:有关部门应该对流动货车摊采取行动了,如果执法多起来、严起来,对重点主干道路段监管更多,流动货车摊也不至于那么肆无忌惮还越来越多。
●梧村街道居民兰婷:对流动货车摊应该尽早抓、尽早管起来,而不是放任自由令其形成规模,使之成为难管的“城市顽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