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困局】 各部门各有职责 但也各有“短板” 那么,流动货车摊的乱象,到底哪些部门能管?记者采访发现,其所涉及的部门多达4个部门以上。 根据《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条例,涉及占道经营、损害市容市貌,都应由城管部门进行监督执法;而流动货车摊依托机动车进行载货,有时候还将货车进行改装、拼装,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规,应由交警部门进行管辖;此外,无证经营、可能出现的短斤少两假冒伪劣现象还归工商部门管理;如若货车商贩贩卖的是食物、蔬菜、生鲜等,卫监部门也该介入。 可以说,各部门的职责皆有法可依,那么这么多个部门为什么管不好一个小小的货车摊,一名执法人员向记者坦言,各部门虽然分工明确,但在操作上却都有不可避免的短板。 以城管部门为例,城管执法队员执法过程中,只能没收货物处以小额罚款,但对于扣留机动车却无执法权力;而有执法权力能扣下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却存在警力不足、分身乏术等客观困境,很难保持高频率对流动货车摊进行现场执法;工商部门、卫监部门执法则需要取证、立案,执法过程较长,对于流动性极强的流动货车摊来说,执法上也存在较难逾越的难度。 不过,虽然部门执法的困难不少,但却并非没有解决之法。有专家就指出,多部门联合执法能消除各部门的短板,还能加大违法成本;还有执法部门制定了新的执法时间,尽可能增多执法时间,填补执法空隙……流动货车摊究竟还能怎么管?部门又有什么新招数?本报将持续进行关注。 【市民原声】 ●金尚小区居民王鸣鸿:我们小区门口的路边常常停了好几辆货车卖水果,不仅堵了路,让咱们小区内车子进出都很困难,道路一窄,人车混行,也增加了行人行走的安全隐患。 ●网友“红尾巴ZR”:流动货车摊太损害城市形象了,货车摊乱了交通秩序不说,垃圾也是随意丢弃堆放,破坏市容市貌。 ●厦港街道市民吴巧丽:流动货车摊上卖的东西虽然便宜,但没有保障,短斤少两也很严重,上周我在厦大附近的货车摊上买了几个芒果,回来自己一称才发现少了好几两,后来想折回去理论,对方的车却早就开走,根本没地投诉。 ●安徽游客徐帆帆:第一次来厦门旅游,在几个景点都看到了这样的流动货车摊,摊主沿街吆喝垃圾随意乱丢,让景区周边的秩序都显得有些混乱,希望有关部门能管起来。 ●网友“胡瓜儿”:有关部门应该对流动货车摊采取行动了,如果执法多起来、严起来,对重点主干道路段监管更多,流动货车摊也不至于那么肆无忌惮还越来越多。 ●梧村街道居民兰婷:对流动货车摊应该尽早抓、尽早管起来,而不是放任自由令其形成规模,使之成为难管的“城市顽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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