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法警劝人戒毒反上瘾 吸毒贩毒人员的经历令人唏嘘

2015-06-27 06:4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带客人去消费老板迷上冰毒

海西晨报讯(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肖成良)曾做生意也是一把好手,但由于经不住冰毒的诱惑,现在成了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一名戒毒人员。

熊某家境优越,父亲是湖南省某县卫生局长,母亲也是老师。熊某从某医科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到了湖南省某县医院担任医生。后来,熊某辞职来到厦门,做起了湖南菜食材的贩卖生意。由于熊某头脑灵活,不到几年,生意就做得十分兴旺,一年能赚上几十万元。妻子也带着孩子从湖南来到厦门,守在熊某身边。

一次,熊某带着客户到夜总会去消费,夜总会的小姐在给客户服务的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冰毒。作为医生,熊某当然知道冰毒的厉害,但他经受不住冰毒会带来性快乐的诱惑,尝试了冰毒。从此以后,他一发不可收拾,经常背着妻子在外吸食冰毒。熊某由于吸食冰毒后性情变得暴躁,与家人关系陷入到非常紧张的地步。

为挽救他,家人最后还是选择报警。熊某进入到戒毒所后,辛苦多年做起来的生意一落千丈,妻子最终选择了离开。熊某的儿子已经11岁了,还不知道父亲在戒毒所戒毒。

情绪低落的熊某引起了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七大队民警的注意,他们稳定了熊某的思想情绪。目前,民警还在做熊某妻子的工作,争取让他们重归于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