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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牵出特大毒品走私案 掏空石板材藏匿60公斤冰毒

2015-06-26 16:09  翁华鸿..."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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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朱文尧)一条微信牵出一宗特大毒品走私案,促使两岸毒品走私案件证据转换互认实现“零突破”。日前,厦门海关对外公布“0808”特大毒品走私案侦破细节,揭秘两岸首次缉私执法互助合作的来龙去脉。

【侦破】

微信推送“台湾查获冰毒”信息,海关循线抓获大陆籍嫌犯

“7月31日晚,台湾警方在从泉州石井口岸运至金门的花岗岩石材中查获冰毒60公斤。”去年8月1日,厦门海关缉私局侦查二处处长李明晋无意间看到手机微信推送这么一则新闻。泉州石井口岸主要经营对台小额贸易,码头属于厦门海关管辖的监管区域,而缉私局之前并未接获相关案件线索信息。

拥有多年侦查经验的李明晋瞬间警觉起来,此案在海关监管场所可能存在出口环节犯罪事实。去年8月8日,厦门海关缉私局正式刑事立案,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0808”专案组,对出口环节冰毒走私犯罪行为展开侦查。在综合分析案情、前期摸排以及以往办案经验基础上,“0808”特大毒品走私案大陆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就在台湾警方查获该案后,3名台籍嫌犯均表示对石材中藏有毒品并不知情。案件侦办无法推进,急需大陆走私环节证据予以印证。与此同时,因毒品被台方查获,厦门海关缉私局无法及时获取本案在台证据。案件侦办也陷入到“关键物证缺失”的困境,开展两岸执法互助合作势在必行。

【突破】

台湾向大陆提供案件在台证据,两岸实现证据转换互认

去年10月18日,在公安部协调下,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应邀访问厦门海关缉私局。双方就“0808”走私毒品案情进行沟通,并以非正式方式相互提供了对方所需的案件材料。这些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据此台湾警方成功破案,厦门海关缉私局也顺利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然而,虽然解决了移送审查起诉阶段的燃眉之急,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源不符合大陆的证据规格。因为台湾警方提供的案件材料,必须经过法定渠道转换才具备法律效力。今年4月14日,由厦门海关缉私局、福建省公安厅禁毒总队和厦门市检察院组成的工作组专程赴台,就“0808”走私毒品案等多起走私案件,以及共同打击海上成品油走私等议题,与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沟通。

经过努力,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明确将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通过台湾“法务部”向厦门方面提供“0808”走私毒品案在台证据。这是大陆首次成功在台获取走私毒品案境外证据。此次沟通还就健全两岸缉私执法协作机制、及时交换跨境走私案件情报、搭建对口联络窗口等方面达成一致共识。据悉,厦门市检察院即将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还原】

大批石材藏匿冰毒 欲通过“小三通”闯关

这是一批藏于石板内的冰毒,出口委托单上显示委托人为“周某木”并留有手机号码。经深入摸排,厦门海关缉私警察大胆判断:周某木虽有涉案嫌疑,但作为主犯的可能性不大。去年8月13日,周某木到缉私局接受调查,并交待其胞弟周某金曾帮助台湾人洪某庆走私货物至台湾金门。期间,同乡周某江与周某金往来密切。

去年8月14日,周某江在宁德落网;15日,周某金迫于压力主动投案。根据周某江的供述,缉私警察随后将参与走私的另外两名嫌犯周某锋和周某光缉拿到案。至此,两岸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走私毒品的细节也得以查清。

原来,台籍嫌犯洪某庆长期经营两岸杂货贸易,2012年因业务往来与周某金、周某木兄弟相识。去年4-5月期间,洪某庆因在台湾债台高筑,为求翻身铤而走险,与周某金商定到深圳购买冰毒,再利用对台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的机会,以及周某木熟悉码头情况、报关业务等便利条件,通过小额贸易方式走私到金门。双方一拍即合,同时拉拢周某锋、周某光参与走私。

去年5月11日晚,洪某庆、周某金、周某锋、周某光4人来到福建平和霞寨镇指定地点,将深圳毒贩送来的60公斤冰毒取走并藏于霞寨镇内坑村中。7月上旬,洪某庆与周某金在南安订购了90片石板材,并按要求将其中的42片中间掏空成“回”字型。随后,两人将该批石材分装成三件运往霞寨镇,并与周某锋、周某光一同将冰毒藏匿于石材中。

之后,洪某庆等4人将该批石材运到厦门,与另外购买的三件花岗岩石材进行混装后,再运到南安石井码头。随后由周某木联系金门某报关行,委托台湾某企业办理石材的出口手续。原计划于去年7月23日通过对台小额贸易伪报出口至金门,后因台风延期至7月29日装船出口,于当日18时30分左右抵达金门料罗码头。7月31日晚,夹藏于三件石材中的60公斤冰毒被台湾警方查获,洪某庆等3名嫌犯随后在台湾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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