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今后,我市相关单位在进行政府采购前,必须先查投标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在市、区两级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今后凡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以上(含100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当提供所有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若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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