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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送礼竟流行送电子烟 香精味很浓熏得人头晕

2015-05-25 14:33  苏奇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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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智说,门诊中有不少戒烟者都使用过电子烟,但并不提倡用电子烟戒烟。因为,首先国内几乎没有正规的电子烟,多只是模拟吸烟装置,起不到戒烟的效果;二是电子烟含有尼古丁成分,对人体有害;三是电子烟并未减少吸烟者对尼古丁的依赖,其吸烟动机仍然还在。

吕智说,对孩子而言,学校周边卖的电子烟危害更大。因为其成分不明,其中所含的化学香精等物质,会增加人体代谢负担,还可能让孩子产生过敏反应,健康风险难以估量,因此,家长应严加防范。

工商

电子烟系“三无产品”

发现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记者留意到,学校周边出售的两款电子烟内外包装上均找不到生产日期、厂家、电话等信息,上面只印有“CE”字样以及“18岁以下不得使用”的英文字样。对此,店家解释这是进口的,并保证是新货。

工商人员说,《产品质量法》对流通于市场上的产品的外观标识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产品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包装上需要标明产品所含的主要成分。”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生产厂址信息的产品,就是“三无产品”,而生产或销售“三无产品”,都涉嫌违法。发现销售电子烟,家长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烟草

电子烟监管暂缺失

今后将划归烟草管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是电子烟的第一生产大国,全球70%-90%的电子烟都是在中国生产的,这个“新鲜事物”究竟该由谁来监管呢?

据了解,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依法实行专卖管理。记者从市烟草专卖局了解到,电子烟并不是烟草制品,所以并不属于他们管理。电子烟也不是药品,也不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大多数电子烟中含有尼古丁成分,监管的缺失让尼古丁的添加量及其他添加剂的加入完全由生产厂商决定,也带来了诸多隐患。

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国正考虑将电子烟划归烟草部门管制,以确保香烟替代品的标准化和井然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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