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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50万元!厦门发布保用工促开局“十条措施”

2025-01-20 09:14:06  作者: 钱玲玲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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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停产 最高补贴50万元 

厦门发布保用工促开局“十条措施” 

东南网1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春节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的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一线施工人员每人每天最高奖励100元……厦门真金白银,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

不仅如此,企业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新员工奖励企业500元/人,省外劳务输入基地输送初次来厦劳动力奖励2000元/人……为了招工引才,厦门也是拼了。

新春佳节将至,厦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保用工促开局若干措施的通知》。

●鼓励春节期间不停产

对经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春节期间(1月28日至2月4日)连续稳定生产的企业,按其实际生产天数每人每天给予150元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鼓励省市重点项目“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不停工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劳务分包等参建单位以及混凝土供应累计5000立方的混凝土等企业予以正向激励;对于一线施工人员分时段予以专项补贴,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期间每人每天100元,2025年2月5日至2月12日期间每人每天50元。

●支持企业招工招才

鼓励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对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本市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招工招才奖励。

鼓励省外劳务输入基地发挥输转劳动力作用,对输送初次来厦且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含)以上的劳动力,给予劳务运营机构2000元/人的输送奖励,给予通过年度考核的劳务运营机构5万元运营补贴。

●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

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2025年12月31日前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实现稳定就业的,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补贴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规定给予2233元/人的见习补贴。

鼓励“就业红娘”提供针对性就业帮扶,对结对帮扶促进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稳定就业的“就业红娘”,根据帮扶促进人数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一次性“红娘”补贴。

●为外地职工提供暖心服务

开展“平安返厦”活动,1月14日至2月22日期间由原居住地或国内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按照返厦地点远近,按“省内3档、省外5档”共8档次标准,给予最低80元、最高450元的定额返程交通补助。

●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

举办就业援助活动,为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家门口”就业帮扶,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机会。

●拓展零工平台就业服务

聚焦春节假日期间文旅、住宿、餐饮、家政、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加强零工服务平台岗位归集和发布。

对经评估认定的服务人数多、成效明显的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给予最高12万元运营补贴。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正常运营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吸纳就业,按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加强就业权益保障

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落实全链条防控体系。

发挥“厦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作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案件受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权益保障服务。

持续推广“益鹭保”职业伤害保险。

●大力开展就业服务活动

举办“就业服务月”活动,持续开展“春风送岗”稳就业保用工、“职引未来”促高校毕业生就业、“真情援助”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暖新护航”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四大专项行动,组织80余项主题活动,举办超300场招聘会,集中力量开展企业服务和重点群体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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