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蓝慧 通讯员 吕朝明 徐晓娟)近日,市民姜先生在集美某服装店买了一条牛仔裤,回家后他发现裤子有修补过的痕迹。姜先生拿着裤子到服装店要求对方更换,遭商家拒绝。双方争执不下,姜先生向工商部门求助。 集美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姜先生投诉后,与该服装店负责人取得了联系。经调查,姜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 执法人员立即向商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指出,商家将修补过的裤子当成新裤子卖给顾客,是不诚信行为。 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的调解,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向姜先生赔礼道歉,并同意为姜先生更换一条新牛仔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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