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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故障自动联系救援 自贸区试点电梯安全物联网

2015-04-27 10:11:52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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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运用“物联网”技术来辅助电梯安全监管。(资料图/陈立新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魏欣倩)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将试点推行电梯安全物联网,实时监测电梯运行,实现电梯故障自动生成预警,用“物联网”技术来辅助电梯安全监管。市质监局日前出台的“24条服务举措”透露,厦门将从运用电梯安全物联网技术入手,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试点,运行成熟后将向全市复制推广。

据质监部门统计,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拥有特种设备的企业411家,现有特种设备共3176台(套)。其中,电梯1077台,起重机械818台,厂(场)内机动车辆581台,锅炉27台,压力容器673台。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区内特种设备处于安全、平稳运行的状态,质监部门将通过明确主体责任,应用科技手段,推行综合责任保险,提升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水平。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

承担“首负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因电梯安全事件引发纠纷,问责时各方发生扯皮的现象并不鲜见。但在自贸试验区内,随着“24条服务举措”的实施,这种情况将大大减少。“电梯等特种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使用单位应承担首负责任。”质监人员告诉记者。《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细则,“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的表述,已明确了物业公司对使用过程中的住宅电梯需负首要责任。

为创新电梯安全管理社会共治机制,厦门质监部门将在自贸试验区内推行电梯使用管理单位“首负责任制”,即由业主、维保单位、物业三方签约安全管理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承诺。通过明确首负责任,加强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加强电梯安全管理,配齐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电梯日常巡查,选择优质维保单位,加强对电梯维保过程的监督。

区内电梯维保单位

将明示服务“星级”

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促进维保质量的提升,也是提高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的重要环节。对电梯施工单位开展质量安全管理等级评定,是督促电梯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内,市质监局将率先试行明示电梯维保单位资质级别和质量安全管理等级。通过明示,推动电梯使用单位和社会公众对维保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选择和监督。

此外,市质监局还将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推行电梯综合责任保险。“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可以提高电梯事故责任单位的救助赔付能力,保障乘梯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使用单位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积极配合厦门保监局,研究制定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并率先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试点。

物联网技术

助力电梯安全运行

在模拟电梯困人故障的演练现场,困人故障发生30秒后,电梯智能系统就会自动联系上救援人员,并让其与被困乘客进行实时通话……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这只是厦门电梯安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要实现的一部分功能。按照《厦门市电梯安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要求,厦门“电梯安全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由政府监察平台和企业服务平台两级组成。通过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核心技术实现一个平台分级使用,构建起电梯安全的整体保障体系。从去年开始市质监局试点启动电梯安全物联网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已有近500部电梯安装了电梯安全物联网平台系统,逐步实现了自动报警功能。

为提升厦门片区内电梯安全管理的科技水平,市质监局积极推进96333电梯安全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同时还将进一步运用电梯安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区内在用电梯运行的远程监测。据悉,此项技术的应用实现电梯运行状态实时监测、故障预警自动生成、应急协调处置、事故还原、风险监控等功能,可以第一时间发现电梯故障,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此外,该技术还可以记录运行、维保等方面的数据,为监管部门“无缝”监管提供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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