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厦门三万台电梯几乎零保险 发生事故索赔难

2015-04-17 08:04:43袁舒琪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0.067%

投保电梯数量仅占全市近三万台电梯的0.067%,几乎处于“零保险”状态

600元

电梯责任险保费最低600元/年,这个钱业主不愿出,大部分物业公司也没有规划经费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 实习生 翁瑜娜)4月5日晚上,翔安汇景广场国际影城,20余名影迷看完电影乘电梯下楼,不料电梯故障连续下坠四次,结果被困在4楼与3楼之间20分钟,最后被消防员救出;上个月,在县后某住宅楼,一位母亲和5岁女童遭遇电梯故障,被困半小时,还好有惊无险……近日连续发生的多起电梯故障事故,让电梯安全再次受到人们关注。电梯故障发生后,乘客能否得到赔付,也成了话题。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多数电梯事故的赔付流程并不明朗,受害者索赔难度很大。电梯责任险作为试图解决这一矛盾的“敲门砖”,2013年在厦门试点推广,却一直遭遇瓶颈——根据市保险协会提供的数据,全市电梯几乎处于“零保险”的状态。

案例 手被电梯夹伤 多方索赔无门

半年前,市民陈小姐和同事一起下班乘电梯,进门时电梯门突然发生故障,将她的手臂夹伤。陈小姐说,事后她找了大楼的物业、电梯维保单位,但没人愿意赔偿她的医药费和精神损失,“下一步我打算走法律程序。”

电梯事故究竟该谁负责?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物业方一般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要负主要责任,不过实际情况则复杂得多,“电梯涉及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监督、管理、使用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不同的单位、企业分管。”该负责人说,电梯事故责任很难认定,涉及的单位、企业往往互相推诿。

市物业协会秘书长表示,事故原因多种多样,让物业负第一责任有时并不合理,但相关法规又有规定,于是不少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签订合同时,直接把事故赔偿问题写进条款,间接把后续责任问题转嫁给维保单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