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既然市场已经出现 管理办法就要跟上 醇基燃料必须纳入严格规范和监管。 醇基燃料虽然没有列入危化品目录,但是,完全可以从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建筑防火安全、运输安全等角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从生产关口把好质量关。 厦门虽没有相关规定,但可以参照天津经验,对于醇基燃料严格管理,诸如“制造、安装、维修专用燃料燃烧器的单位,应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登记机关应在网上进行公示”,“厨房操作间通风换气保持良好,空气不畅或密闭的空间应安装排风、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 既然市场已经出现了这种新型燃料,管理办法就应当跟上,未雨绸缪,抓紧制订类似于《燃气管理条例》这样的规定。 新闻链接 2011年12月4日,8点45分左右,嘉兴市区月河街原味餐馆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死3伤。 事后查明,爆炸原因是新型燃料醇油泄漏引起,醇油中的甲醇挥发至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从而引发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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