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杏林一处民房着火 疑似电焊工人操作不慎所致

2014-10-17 08:14  林利萍 房舒 黄敏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房舒 黄敏江/文 陆军航/图 通讯员通讯员 黄洁 郭会程)昨日下午1点半左右,杏林内茂立交桥往灌口方向,一处民房冒出滚滚浓烟。

目击者王女士介绍,当时她在厂里上班,先闻到一股浓重的焦糊味,跑出来看到一处民房着火了。在附近上班的陈小姐也说,她正和同事聊天,突然听到一声巨响,跑出门看,原来是对面店面起火了。

很快,消防赶到现场,120也来了,火势很快被控制、扑灭。

据介绍,起火民房作为店面,但已经有段时间没用了。导报记者在现场看到,门店外有组装电脑的广告牌,已被烧损;屋顶的铁皮被烧得变形弯曲。有工人正搬运东西出来,不时搬出被烧得焦黑的电脑主机。

起火店面的隔壁原先是一家汽车租赁店面,不过已经搬空,只留下一些广告招牌,铁皮屋顶也被烧出一个大洞。

据了解,可能是旁边店家搭盖顶棚,电焊工人操作不慎,火花溅到了这个废弃店铺内堆放的杂物。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消防证实。

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