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丁跃武)近日,集美区启动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申报推荐列入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具有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镇(街)文化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提出推荐名单,并于4月15日前报送集美区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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