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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教师职称评定出台 市评对象无需再提供教案送审

2015-04-08 12:40:31梁静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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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昨天,厦门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的通知》,与往年不同的是,从今年开始,市评对象申报材料中不再提供教案送审,改由学校将申报对象提供的教案进行校内展示,并负责组织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届时,学校出具的这份意见将包括审核时间、展示情况、教案评价意见等内容。

通知说,本次申报中小学教师高一级职务评审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此外,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省评的申报材料需于4月28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改办,5月上旬组织专业考评。市评的申报材料需于6月15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职改办。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评审的,由申报人和所在学校自行负责。

据悉,厦门市的教师职称评定改革于2013年开始实施后,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其中,“正高级”的通俗说法就是教授级别,其评定结果往往备受关注。不过,市教育局表示此次职称评定并不包括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的推荐工作,此项内容要等省里统一部署后另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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