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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出手稳楼市 相关实施细则厦门尚未出台

2015-03-31 09:36:3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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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本组文/记者 宗满意)昨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四成。同时,财政部、国税总局也发出规定,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针对这一消息,昨日,厦门多家商业银行称,他们也是刚获悉这一政策变化,具体实施还不会这么快,要等总行下发通知才会执行。一家股份制银行的房贷业务负责人介绍说,自从去年国庆前夕央行“松绑”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他们从之前的“认房又认贷”变为“只认贷”,而这次政策的进一步变化对满足市民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有很大促进。

二套房贷首付比例

最低降至四成

厦门原政策为七成

新政:通知指出,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收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解读:厦门银行人士介绍说,在此之前,厦门市民申请第二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其首付是70%,此次降低到40%,下降幅度还是非常大的。

他还提醒说,去年国庆节前,央行和银监会就联合发布通知,直接“松绑”了首套房的认定标准,首套房贷款政策从那之后就从“认房又认贷”改为“贷清不认房”,也就是说,只要客户手中的房贷已经还清,再申请房贷,他们都按照首套房来操作。“政策已经相当宽松了”。因此说,这次央行等部委出台的房贷政策则更进一步厘清了市民未还清首套房贷再贷款的问题。

营业税免征期限

改为两年以上

原政策为五年以上

新政:根据通知,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调整内容包括: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解读:营业税免征期限从原先的购买五年以上放宽至购买两年以上,对于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力度非常大。按5.5%的营业税税率计算,100万元的二手房,购买两年后卖出可减免5.5万元的税费,这有助于刺激改善型住房消费。

不过,有专家指出,此次营业税放宽免征期限政策力度很大,但效果有待观察。目前免税政策主要惠及的是卖方,在未来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税出台的预期下,不排除一些大量囤房的人会借机抛售住房。但也有专家认为,由于房屋流转率加大,买房成本会降低。(综合新华社电)

  【同步】

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松

昨日央行等发出的通知中还对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进行放松。其中提到,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不久前出台的“闽七条”对首套房、首改房的认定放宽,除购买别墅外,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论其面积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另外,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对此,上述股份制银行房贷业务负责人介绍说,无论是福建省“闽七条”还是昨日央行发布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厦门目前都还未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他们还是要等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文件后才能实施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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