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多部委出手稳楼市 相关实施细则厦门尚未出台

2015-03-31 09:36:3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本组文/记者 宗满意)昨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四成。同时,财政部、国税总局也发出规定,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针对这一消息,昨日,厦门多家商业银行称,他们也是刚获悉这一政策变化,具体实施还不会这么快,要等总行下发通知才会执行。一家股份制银行的房贷业务负责人介绍说,自从去年国庆前夕央行“松绑”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他们从之前的“认房又认贷”变为“只认贷”,而这次政策的进一步变化对满足市民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有很大促进。

二套房贷首付比例

最低降至四成

厦门原政策为七成

新政:通知指出,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收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解读:厦门银行人士介绍说,在此之前,厦门市民申请第二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其首付是70%,此次降低到40%,下降幅度还是非常大的。

他还提醒说,去年国庆节前,央行和银监会就联合发布通知,直接“松绑”了首套房的认定标准,首套房贷款政策从那之后就从“认房又认贷”改为“贷清不认房”,也就是说,只要客户手中的房贷已经还清,再申请房贷,他们都按照首套房来操作。“政策已经相当宽松了”。因此说,这次央行等部委出台的房贷政策则更进一步厘清了市民未还清首套房贷再贷款的问题。

营业税免征期限

改为两年以上

原政策为五年以上

新政:根据通知,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调整内容包括: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解读:营业税免征期限从原先的购买五年以上放宽至购买两年以上,对于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力度非常大。按5.5%的营业税税率计算,100万元的二手房,购买两年后卖出可减免5.5万元的税费,这有助于刺激改善型住房消费。

不过,有专家指出,此次营业税放宽免征期限政策力度很大,但效果有待观察。目前免税政策主要惠及的是卖方,在未来不动产登记和房地产税出台的预期下,不排除一些大量囤房的人会借机抛售住房。但也有专家认为,由于房屋流转率加大,买房成本会降低。(综合新华社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