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1 维权诉讼多以私了告终 淘宝上购买数码相机遭遇虚假发货、小米手机付款后一年未到货、国美网售帐篷包装破损拒绝重发……面对网购中商家的侵权行为,去年3月11日,厦门公益诉讼人林雷向厦门湖里区法院提交了三份起诉状,一口气把三大知名电商淘宝、国美和小米告上法庭,并同时提起多项诉讼请求,湖里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林雷说,他这样做主要是想给消费者网购维权作出良好示范,让消费者更懂得网购维权方式,同时也希望迫使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改善问题。 然而,一年过去后,记者再次见到林雷,问及三起网购诉讼案件的进展,得到的答案却是:与小米、国美的诉讼案件已通过庭外调解,也就是私了的方式解决;而网购遭虚假发货的案件,因淘宝网向法院提交卖家的相关信息后提起抗辩,认为案件的诉讼主体有误,将自身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卖家提交虚假发货信息,作为管理方的网购平台难道会不清楚?”林雷认为,对于卖家虚假发货的行为,淘宝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但受限于现有的法律规定,法院也无法立案。 现象2 职业打假转战购物网站 与网购族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案件寥寥无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去年一年里,我市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却收到了大批职业打假人针对网络交易的举报件。职业打假越来越火,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消费者“网购维权难”的问题。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去年一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登记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达216件,同比增长了一成多。而且,职业打假人群体不断壮大的同时,打假阵地也由实体店消费向网络购物转变。据统计,在去年工商部门受理的216件案件中,通过互联网消费的达135件,占总量的60.16%。 工商人员分析说,职业打假投诉举报案件增长的原因有几方面,首先就是网络交易的便利性,极大方便职业打假人的网购和职业打假维权;另一方面,新消法、食品安全法“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等新权益带来了新的利益驱动。据悉,职业打假人盯住的产品缺陷,往往正是普通消费者在网购中很容易忽略的检验环节,比如商品信息标注不全,商品无质量标识,食品违法添加药品等。 支招 找不到卖家找网站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如果能够证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还可以要求网络平台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保存商品原始网站的页面截图,可防止商家将商品下架后无法查询商品销售信息,保存商品物流收货记录,可以认定侵权结果发生地从而确认消费者所在地法院是否具备管辖权。 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付费用的三倍。若涉案产品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厂家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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