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他说,自己是一个“倒霉男友”。女友通过他,认识了一名男子,就跟他分手了。分手之后,女友又说,这个男子要约她开房,还不断骚扰她。 一怒之下,他带着朋友打伤“情敌”。结果,近日,他和朋友因此双双获刑,还赔了18万元。 女友去找他 认识“第三者” 23岁的小张本是一名调酒师,在思明南路的一家酒吧工作。他很后悔,因为女友是去他工作的地方,才认识了“第三者”。 小张说,去年6月份,女友小菲(化名)经常到酒吧找他,因此认识了酒吧的熟客孙先生。 小张看出来,孙先生很喜欢缠着小菲。但是,当时他觉得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不至于出什么状况。因此,起初他并不在意。 但是,自从去年巴西世界杯开始后,热爱足球比赛的小菲与孙先生有了共同话题,两人经常在酒吧一起看球、喝酒,聊得很投机。 为了前女友 将“情敌”打伤 然而,小张因为要调酒,还要招待客人,没空加入女友和孙先生的“聊天”。就为这事,小张因为吃醋频频与小菲吵架,两人最终分手。 两人虽然分手,但仍保持联系。后来,小菲告诉小张,孙先生曾约她看电影,还说要开房,但被她拒绝了。 几天后,小张又听说,孙先生因为追求小菲不成,不断打电话、发短信辱骂小菲。为此,小张被激怒了,决定为前女友“出头”。 去年6月28日凌晨3时左右,小张约孙先生到演武路“谈一谈”。当天,他叫上朋友蔡某一同前往。 见面后,小张和蔡某动手殴打孙先生,结果导致孙先生受伤,“左上唇穿透”,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赔了18万元 还获刑半年 案发后,小张和蔡某的家属主动赔偿给受害人孙先生18万元。随后,孙先生也对他们的行为表示谅解。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张和蔡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 不过,法官考虑到他们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而且主动做出赔偿,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小张和蔡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
相关阅读:
- [ 03-05]厦门:男子受雇殴打债主 混乱中反被债主捅死
- [ 03-04]凌晨在路边等人 两男子遭三名陌生人殴打刺伤
- [ 02-28]醉酒男子欲强行上车遭阻拦 围追殴打出租车司机
- [ 02-01]福清宝马男醉驾回家还殴打保安 被判拘役三个月
- [ 01-30]"音乐—百度KTV"内蛋糕战 顾客走出店后遭殴打砍伤
- [ 01-27]网传城管殴打7旬摆摊老人 城管:正常执法未打人
- [ 01-27]官员暴力娃娃鱼宴
- [ 01-25]厦门一花甲老人打牌时起争执 报假警称自己被殴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