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男子受雇殴打债主 混乱中反被债主捅死

2015-03-05 10:58  曾毓慧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林泳平)王丽欠了刘志的钱,经常被逼债。王丽一时无法还钱,就雇请阿威等人去“教训”刘志。没料到,刘志竟然用刀子将阿威捅死了。近日,思明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刘志批捕。

2013年10月21日晚,王丽和刘志约好在厦门吕岭路某KTV门口见面。“说好了还钱的,怎么还不来?”但是,刘志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王丽过来。

这时,突然冲过来两个陌生人,刘志还没反应过来,就挨了一顿拳打脚踢,他的衣服被扯破,手机也掉在地上,但是两个陌生人还是不停手。刘志一开始以为遇到抢劫的,情急之下,就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朝其中一人刺去,瞬时,被刺中的阿威因为疼痛,立即蹲了下来。刘志万万没想到,这一刀,刚好刺中了阿威的心脏,阿威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经查明,原来阿威和同伙是被王丽雇请来殴打刘志的。当晚,捅人致死的刘志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暴力讨债或被追究刑责

就此,检察官提醒说,暴力讨债,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索取债务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若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扣押拘禁他人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拘禁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作为债务人,即便是面对他人“暴力讨债”,维护自身权益应在法律容忍的范围内,否则可能因为防卫过当而涉嫌犯罪。若遇到此类事件,在双方不能正常调解的情况下,应及时报警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