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网购衣服掉色退货遭拒 厦门工商调解获得赔偿

2015-03-10 11:15  林利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利萍 通讯员 陈重捷)新买的T恤衫,下水后发现衣服上的印花褪色严重没法穿,跟卖家联系退货却遭拒。

近日市民孙女士在某网络商城购买了一件浅色印花T恤衫,下水后发现衣服上的印花褪色严重,跟卖家联系退货,当初热情的客服立刻变得很冷淡,拒绝了孙女士的退货要求,理由是网站保障服务内容中明确规定“服装鞋帽类商品已洗涤的不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范围内”。“如果不下水我又怎么知道衣服会褪色呢?”孙女士很无奈地说,并拨打12315投诉。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卖家在网页上承诺衣服“不褪色、不变形、不起球”,但实际褪色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穿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调解,卖家最终履行了退货义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