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昨日上午,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作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厦门检察机关共依法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417人,提起公诉7150人。 查办职务犯罪 在诱惑面前,总有个别领导干部置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贪赃枉法。对此,厦门检察机关坚持反腐败不手软,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过去的一年,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1件65人,其中,处级以上要案15人,同比上升66.7%,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33.57万元。 2014年,重点查办了原市经发局局长柯志敏涉嫌受贿100多万元、市市容环卫处原处长许联顺涉嫌受贿300多万元、厦门路桥集团机电部原经理胡宁涉嫌受贿1300多万元等一批大案要案。 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和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在征地拆迁、“两违”专项整治和鼓浪屿整治提升过程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5件37人。 深入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及环境评价、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 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惠农资金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5件27人。 惩治刑事犯罪 2014年,市检察院积极参与平安厦门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417人,提起公诉7150人。 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批准逮捕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092人,起诉3609人。 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监督侦查机关 对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去年来,厦门检察机关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人,同比上升65%。纠正漏捕漏诉33人,同比上升50%。 审查法院二审刑事案件137件,同比上升90.3%。加强对刑事裁判的全面审查,提出抗诉11件,同比上升57.1%,法院目前已改判、发回重审3件。检察机关勇于监督,敢于监督,并且监督到位,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权威,确保了司法公正,增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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