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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轨道集团签订协议 预防重大工程职务犯罪

2014-07-03 13:03:47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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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林少宁)为加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昨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与轨道集团开展重大工程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启动仪式。

仪式上,市人民检察院和轨道集团共同签订了《开展重大工程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根据协议,轨道集团、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要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财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工作,重点加强直接掌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监督机制的建立工作。轨道集团应经常对建设投资等情况进行审计监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并经常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强化质量、安全意识的教育,把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要依法维护轨道集团在工程建设中的合法权益,如发生职务犯罪案件,应及时协调检察机关自侦部门依法查处,积极帮助轨道集团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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