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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宅小区“老化加速” 民主党派呼吁加快改造

2015-02-04 07:53:08詹文 崔晓旭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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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1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造

九三学社厦门市委建议,政府应该主导老旧住宅改造。公有产权房屋和无能力改造的私房,可由政府主导改造,在产权和使用权上适当分离,或采用共有产权形式,解决出资方与使用方的权益平衡。改造期间由政府安置临时居住场所给住户。

鼓励住户自行改造,借鉴台湾做法,住户可申请获得政府给予的房屋修缮补贴。

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造,建议政府在一定范围内放宽门槛,允许其改变房屋用途。民间人士收购破旧古民居整修后,建议支持屋主“以房养房”。有文化根源的民居,可以政府名义挂上“闽南古厝”牌子,同时简化办理经营手续,减免各项税收,适当给予补贴,吸引两岸文化艺术界名人租用。

对策2 危房要强制要求维修或更新

老旧住宅改造也要有规划,台盟厦门市委建议对城市更新建立专项研究并制定规划,规划要有前瞻性,避免短期行为、个别行为的冲击。

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可供公众查阅的老旧房屋检测、改造情况的数据库,方便房产交易时客户查询,倒逼督促业主重视房屋质量。

台盟厦门市委还建议,建立起老旧房屋检测和维修制度,经检测存在安全隐患或鉴定为危房的,政府部门应强制要求业主维修或更新。对业主、楼房单位如无合理辩解而不遵从强制检修的行为进行处罚。

老旧小区改造,还要有法可依。致公党厦门市委建议,尽快制定《厦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管理办法》,以业主自治和合理承担相应费用为出发点,在老旧小区界定标准、改造准入门槛和实施步骤、资金筹措等方面作出全面规定。

致公党厦门市委建议建立市、区、街三级政府职能部门联席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再建立分级推进机制。既放权,又能监督到位。

专家团

老旧小区改造业主也要出份力

嘉宾:林从华“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分两种情况,一些老旧小区,如果已经达到危房的标准,应由政府主导,对其进行重建改造;如果没有达到,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是小区业主共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林从华认为,老旧小区的改造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此外,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也很重要。比如,对于老旧小区引进物业的方式,政府可给予一定的补贴。而物业公司也将受到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连续三个月达不到服务标准,或将面临解除合同的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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