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招 彭建立(厦门市人大代表、同安区植保植检站站长) 通过土地流转 实现规模化经营 在彭建立看来,厦门农产品可溯源系统的推广应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也遇到了发展瓶颈——普及度目前仍不够高。“农产品可溯源体系可以说是更高级别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它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因此要想发展,就必须要有好的生产力量作为基础。” 基于厦门农产品企业整体运作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彭建立建议,利用土地流转的方法,鼓励农业散户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逐步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起到平衡并总体提高厦门农产品生产水平的最终目的。 如此一来,原本的农业散户、低水平的合作社将慢慢过渡到现代化企业,逐渐拥有更高层次的技术水平,一定程度增加了农产品可溯源体系普及的基础,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得以强化。另一方面,规模化经营也更有利于农业高新技术的利用与发展。双管齐下,食品安全得以保障,食品质量也将获得提升。 汤惠华(市政协委员、厦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研究员) 加强采后处理 打破衔接空白 如果说彭建立的建议立足于农产品可溯源系统的“先天”,那么市政协委员汤惠华的设想,则是着眼于可溯源系统的基础条件——农产品采后处理。汤惠华注意到,农产品可溯源系统之所以发展较为缓慢,还有一个主要问题,就是生产者的产品较难对接到这个系统,生产者和市场间衔接空白,这也导致市民很少在市面上看到纳入可溯源系统的农产品。 所谓“采后处理”,是指可溯源农产品采摘之后,要对农产品进行贴牌、再包装,完善农产品身上的可溯源码。汤惠华认为,采后处理承载着生产者标识、市场准入、品牌等功能,若利用采后处理这个小环节做纽带,市场与生产间的空白或许就能被打破:除农产品合作社外,可以引导鼓励电商以及其他销售平台也加入包装、采后处理、保鲜等工作。 “完善小环节,带来良性链接,好处有三个。”汤惠华列举,一来,便于与销售平台对接,借由平台的潜在大流通量,降低采后处理成本。二来,可利用农产品可溯源系统为鲜明标识,与销售平台联手打造一批优质的农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这也符合中央近期出台的三农政策,相对也增加了销售平台的农产品种类的多样性。第三则可借此促进农业生产技术如用药、施肥水平的提高,将可溯源系统中的农产品引入市场,打破衔接空白,更多地出现在市民面前。 声音 王忠明:农产品可溯源体系很好,但在市场上农产品身上却很少见到追溯二维码,消费者想要参与到追溯体系当中,市场方面也需要进一步普及。 房虹:食品安全可以说是民生大事,农产品可溯源体系可以说是一把监管“利剑”,若都采取企业自愿性原则来施行,在优先衡量收益成本的企业眼中,恐怕积极性会大大削弱,建议借鉴其他地区的方式,通过地方立法,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实施强制性措施,才是完善体系的根本方法。 黄清林:身边很多人都还不了解农产品可溯源体系,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家,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此外,优先将一些单位价值高的农产品纳入可追溯系统,先吸引一些中高端消费者,实现优质优价,然后再逐步推广到一般品种。 回应 农业龙头企业 两年内纳入系统 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农业部门已经为农产品可溯源系统制定了一个“短期目标”——2016年底,实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可溯源系统管理。这些食用农产品涉及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 这标志着,农产品可溯源系统普及程度将迈开一个大步,市民在今明两年,能够在市场上越来越多地接触到已经纳入该系统的放心农产品。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这样的“短期目标”,为的是树立一系列“龙头标杆”,通过成功的示范以及越来越高的普及度,带动其他生产者主动加入。 “同时,还能间接提高可溯源系统中农产品的市场份额,逐步形成自身有强大活力的系统。”该负责人表示,农产品可溯源系统并非是单向的,而是市场与生产者间的双向互动,希望借由更多龙头企业加入的同时,也利用可溯源系统为生产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一方面市民能够吃得更放心,另一方面也能促使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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