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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一夜停车费翻倍 计价器与收费公示牌标准不一

2015-02-03 07:55:22刘承烺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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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承烺文/图)

读者反映

曾先生:我将车子停进劳动力大厦停车场,停车收费牌上明明写着“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可我只停了22个小时,管理员非要收我20元。

记者调查

1月30日晚上10点,市民曾先生把车子停进位于长青路的劳动力大厦停车场。这是他第一次来这里停车。

1月31日晚上8点,他准备将车子开出停车场,收费岗亭电子计价器显示:停车时间为22小时13分钟,收费20元。“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曾先生纳闷了。他告诉导报记者,停车当晚,他明明看到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牌匾上写着“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10元”。

为此,他与停车场管理员理论,但对方解释说:“电子显示多少就是多少,又不是我多收你的钱。”由于当时赶时间,曾先生没太多争论,只好给钱,拿了停车收费票据就开车走了。

曾先生了解到,厦门市物价部门的办公场所与劳动力大厦同属一个大院。这个停车场在监管部门眼皮底下竟然敢乱收费?

昨日,导报记者看到,劳动力大厦停车场收费单位显示为厦门市德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费依据为厦价房【2013】68号;收费标准确实写着:临时停车4小时以内收费5元/车位,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

部门回应

到底是收费标识牌错了,还是电子计价显示牌错了?昨日下午,导报记者多次致电厦门德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导报记者拨打12358物价监督电话,接线员得知车主曾先生有索取发票后表示,车主可以主动与物价监督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将停车发票提供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后,将会到该停车场检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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