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赴京沪就诊可就地报销引关注 有疑问可拨打12333

2015-01-23 11:17:08吴斯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胡晓牧)“我家人已经在北京的试点医院住院了,出院的时候就能直接报销吗?”“我是厦门的退休人员,在上海带孙子,这个政策真是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啊!太感谢了!”

昨日,厦门医保已开始试行省外就医就地一站式报销医疗费的好消息见诸报端,12333专线一下子接到了几十个咨询相关问题的电话。厦门市人社局提醒,如果大家还有疑问,可以拨打12333专线咨询。

有疑问可拨打12333

这些来电咨询中,问得最多的是厦门退休人员在上海异地安置如何报销医疗费的问题。有不少厦门人退休后生活在上海,有时需要在当地就医,医疗费能就地报销对他们是个好消息。还有的参保人已经在试点医院住院,出院时他们就能直接报销,可以免去垫付大笔资金。

省外就医就地一站式报销医疗费分为两种情况。

如果到北京、上海的12家试点服务医院住院,患者在出院时只需要缴纳自己应该自付的医疗费用,即完成报销,结算时效保证在启动出院程序后的4小时之内完成。

而对于在试点地区试点医院门诊治疗,或者在试点地区非试点医院就诊的患者,可以向设立在当地平安养老保险分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递交相关的就诊资料,由其负责相关费用的审核报销,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转外就医前应先申请

厦门市社保中心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科科长林青山提醒,要进行一站式报销,参保人应在社保卡有效状态下,按转外就医、异地安置、异地工作的规定先行报备,并经社保机构审核批准。

没有进行一站式报销的,也可以回到厦门后再报销。门诊单张发票金额超过3000元、住院发票超过6000元的报销业务请到市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门诊单张票据的金额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住院单张票据金额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医疗费用到各区社保中心办理报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