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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上涉台法庭需穿律师袍 本月起有明确要求

2015-01-21 16:33:0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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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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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在一些电视剧中,经常可以看到律师郑重其事地穿着律师袍出现在法庭上。记者昨日从厦门司法局律师管理处获得消息,本月起律师在涉台法庭开庭时,也必须穿着律师袍。

事实上,早在2002年全国律协就已制定相关办法并通过司法部批准,规定2003年1月1日起,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时必须身穿律师袍。但是,多年来这一规定难以推行,新京报近日报道的《律师“穿袍上庭”推行遇冷》,就在网上引起了讨论。

【现状】

百人以上律所买四五套律师袍,需要时轮流穿

厦门律师首次身穿律师袍亮相法庭,是2003年6月4日。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当天集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方代理律师张荣鼎,成为厦门第一位身穿律师袍参加庭审的律师。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福建省中华全国律协共订制了2700多套律师袍,基本可实现每名律师一套。但是,记者采访中发现,律师袍在厦门同样遇冷。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告诉记者,他从未穿着律师袍出过庭。

据这名律师了解的情况,一些百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会购买四五套律师袍,需要的时候轮流穿一下,基本不可能每人一套。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就没有购买律师袍。

他说,前不久到海沧涉台法庭出庭时也没有穿律师袍,最近才听说有这项规定。“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更规范一些,可以理解。”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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