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厦公布去年十大食药稽查典型案件 专家逐一点评解读

2015-01-19 08:32:06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践行依法监管理念,保障药械质量安全

■本报特别邀请市食药监局稽查专家,为读者逐一点评典型案件

  

市食药监局第二分局查处假冒保健食品“多功能红牛饮料”。  

  

药品现场抽样检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召开十四部门联合打假联络员工作会议。  

  

市食药监局第三分局开展市场巡查。  

  

药监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查验境外药品。

合格率97.8%

去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监督抽样药品1283批,保健食品73批,化妆品136批,医疗器械72批,合格率为97.8%

受理579件

去年,我市“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共接听电话5100余人次,接待人民群众上门来访106次,正式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含协查)579件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刘启国 卢林峰)网上宣传售卖假药,制售假冒保健食品,针对老年人群大肆推广保健品“体验式营销”……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了2014年度我市十大食品药品稽查典型案件。记者从该局采访获悉,2014年,我市“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稽查以“打击假冒伪劣、净化市场秩序、保障质量安全”为目标,着重查处了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变相销售药品、包装标识夸大宣传等违法案件;重拳打击了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进口药械的行为;在案件查办、专项整治、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市场整规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切实保障了公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

“2015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投诉举报件核查力度,联手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药监部门还将继续推进药店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针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呈现跨地区、网络化、隐蔽性强等新特点、新动向,药监部门也呼吁广大市民,增强维权意识,发现违法行为和线索,及时拨打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案例1

借“健康讲座”

无证卖药品

2014年3月,有市民向市食药监局反映称,厦禾路某保健食品店利用“健康讲座”向老年人高价推销保健食品、销售药品。市食药监局与工商等多部门对该地点开展联合执法。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时,该店会议室正在进行“健康讲座”,有近百名老年人参与。经查,该店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健康讲座的形式,无证经营治疗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淤血阻络症处方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食药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了行政处罚。

●点评: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老年人保健意识的增强,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对养生、疾病治疗相关方面知识的缺乏,以“公益健康讲座”、“亲情营销”、“免费旅游”、“免费试用”等方式,通过所谓“权威专家”授课对产品功能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对老年人进行“集中洗脑”,高价兜售其经营的产品,骗取老年人钱财,甚至导致贻误治疗,消费者对此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