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卖酒需持有《酒类商品零售登记证》,逾期不办理,将视为无证售酒。 昨天,思明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介绍,从即日起,思明区酒类零售企业办理《厦门市酒类商品零售登记证》的时间:由全天改为每周一至周五的14:30-17:00办理。 酒类流通零售企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思明区政务中心(禾祥东路168号1楼)办理酒类流通备案《厦门市酒类商品零售登记证》,方可售酒。逾期不办视为无证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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