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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真金白银"力挺民营书店 扶持资金200万至300万

2015-01-09 09:44:02郭睿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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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亮点1

请名家办签售开讲座,最高可补助10万元

项目补助。根据申请单位全年举办、承办各项活动的总体情况和社会效果,具体补助金额一般为实际财务发生额的80%,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这意味着,今后厦门民营实体书店举办公益性文化讲座、名家签售、读书沙龙、论坛、书展等,可以更“任性”了。

厦门的资深书虫也许还记得,在十来年前,民营书店势头尚好的时候,名家签售会并不只是外图这类国营大书店的专利。中山路旁的晓风书屋定安店,就曾邀请崔永元、刘墉、足球记者李响等到店里举办签售。但生存困境的降临,很快让民营书店的经营者们没有财力,也没有心力再去举办更多这样的活动。

这实在是很可惜的事情。很多书店经营者本身就是文化人,手头并不缺文化资源。吴超慧,两年前和琥珀书店创始人阿默结缘,共同经营书店。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中华儿女美术馆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关系,她有机会邀请一些艺术家到琥珀书店和读者交流。但请名人过来,最起码的交通和食宿费用,对薄利的书店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他们也只能有节制地偶尔办一办,很难真正满足读者的需求。

“这项补助若落实下来,带给民营书店的好处显而易见。今后我们可以放手去办更多有品质的文化活动。”吴超慧说,活动多了,人气也会更旺,读者得到福利的同时,也能给书店的长远发展带来动力。

除了“请进来”,另一种“走出去”的文化服务,同样被纳入项目补助的范畴。陈雅琴,书香阳光文化传播公司的老板,这些年她一直坚持做书香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的活动。对于拿书做公益的陈雅琴而言,扶持政策带来的资金补贴会给她的公益道路带去更多可能,同样也给更多人的文化生活带去可能。

亮点2

贷款有贴息,店租等日常成本可补贴25%

贷款贴息。主要适用于对有偿还能力的书店进行场所改造建设、专业设备更新等业务领域拓展时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根据申请单位实际贷款的利息总额,给予30%-50%的贴息金额。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每家实体书店的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成本补贴。主要适用于书店房租、装修等日常运营费用。根据申请单位实际支付的房租、装修等费用,给予25%补贴,采取一年申报一次的方式,每家书店每年的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若书店场地本身已经享受公房租金优惠或其他政策性优惠措施,原则上不再申请此项资金。

——《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三款

两三年前,厦门民营书店经历了一场“关店潮”,一批地处“黄金地段”的书店,要么消失,要么迁往偏僻路段。这背后共同的决定性因素,就是店租。鼓浪屿晓风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2012年,他们位于龙头路的店面租约到期,新的店租比2004年开店时涨了10倍,书店被迫离开。在寸土寸金的繁华商业地段,若无特殊优惠政策,民营书店几已难觅容身之所。

事实上,面对不断提升的成本,晓风也一直在努力尝试新的经营模式。2012年,有超市邀请晓风进驻,设立图书专柜,费用比门店低廉许多。然而此番尝试仅持续了一年,最终因客流不足等因素而流产。

场地和店租,扼住了民营书店发展的咽喉,而这正是此次出台的扶持办法所试图解决的核心问题。比例达25%,最高额达30万元的成本补贴,可以说是扶持办法对民营书店给予的最直接和实在的帮助。单单店租一项,这一补贴就能相当程度地冲抵掉近年来商业地价的上涨幅度,让民营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成为可能。成本补贴解决的是生存问题,但民营书店的发展还需要输血式的注资——银行贷款是一条重要渠道。民营书店的资金困难长期存在,书店业自身资金周转周期较长的特点,注定这不是一个足够吸引资本的行业。而此次的贷款贴息政策,为民营书店提供了盘活更多资金的机会,这或许将不仅仅是一次短时间的喘息,而是一个让更多业者可以重新从容地规划前景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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