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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明起入户调查残疾人生活情况 调查对象达3.5万人

2014-12-31 11:46:16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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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在托养服务中心受到很好的照顾。

海沧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环境整洁、楼道宽敞。(资料图 本报记者 姚凡 摄)

调查员入户关心慰问残疾人。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李晓平)明日起,厦门将组织专项调查人员对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进行专项调查,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维权保障等方面的现状和需求,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依据,为厦门制定残疾人各项政策提供依据。

此次调查是全国统一部署,是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残工委与中国残联、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联合组织对全国残疾人进行此项调查。

【调查对象】

全市3.5万持证残疾人

此次调查是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努力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搞实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现状与服务需求,为扎实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制定残疾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全面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调查对象为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在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未持证的疑似残疾儿童。厦门需要入户的残疾人调查对象为3.5万人。

【调查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3月15日

调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前期为准备阶段;调查阶段为2015年1月1日至3月15日,届时将以区为单位开展入户调查登记、数据录入、初步统计分析等工作;最后为分析阶段,即2015年度3月16日至5月15日,期间将以区为单位开展综合统计分析等工作,提交成果报告。

【调查人员】

入户调查时佩戴统一证件

将从各区残疾人联络员、民政助理员、村(社区)医生及村(社区)干部等工作人员中选调。

届时,调查人员入户调查登记时将佩戴统一的《调查员证》,上面有编号、姓名、村(社区)名称。

调查人员将和残疾人面对面,指导他们填写《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调查表》。

【调查内容】

现有服务状况托底服务需求

将紧紧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托养照料、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现有服务状况、托底服务需求等内容。

【调查要求】

科学严谨调查带着爱心工作

日前,厦门专门召开部署会。副市长倪超在会上指出,在全国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专项调查,是落实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兜住底、补短板”措施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客观需要,是制定全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专项规划的最基础性工作。希望有关市直部门和各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这次专项调查工作。

会议要求,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标准,各区、街(镇)、村(居)要成立专项调查联席会,明确一名领导总负责,要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并帮助协调解决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居)要充分发动社区(村)干部、综治协管员、计生管理员、村医、社区医生及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专项调查工作,协助解决调查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协助进行数据处理和应用。

调查的对象是特殊群体,调查员必须带着爱心去开展工作,要使被调查户对这次调查的合法性、重要性、必要性有全面了解,消除被调查户的思想顾虑,鼓励他们依法接受调查,主动配合登记,如实申报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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