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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停车收费必须设置公示牌 辨别“黑停车场”有招

2014-12-26 16:22:52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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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颖达 通讯员 李春妮)正规停车场要有规范的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备案编号、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时段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要素。

停车场的收费到底合不合理?哪类停车场应该有免费时段?昨日,厦门市发改委发布了首份消费价格提示,针对市民关心的停车收费问题做详细解读。对于部分小区的停车场收费较高、没有免费时段,市发改委解答,只要做好明码标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可自定价格,不构成价格违法。

【停车场有几种?】

厦门现有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执行的是政府定价,专用停车场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厦门现有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是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如轮渡、机场、图书馆、学校的停车场,以及城市占道停车泊位。

专用停车场是为特定对象或特定范围对象服务,如大型商场为购物人群、商场经营者提供停车服务而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写字楼为办公单位和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停车场,住宅小区主要面向业主服务的停车场。

收费方式上,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定价三种。其中,公共停车场如占道停车泊位及轮渡地下停车场、高崎机场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执行的是政府定价。

【公共停车场如何收费?】

最低为停放4小时以内收费5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1元。最高为停放1小时以内10元,每超出半小时加收5元。

正规停车场要提供规范票据:统一的财政票据或加盖收费单位公章的发票。

记者了解,公共停车场执行的是政府定价,政府定价也被分为三类:

其中,占道停车泊位实行即停即收,不同地段实行类别收费。以小型汽车为例,一类收费标准停放1小时以内10元,每超出半小时加收5元,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60元。如中山路、大同路。

二类收费标准停放1小时以内5元,每超出半小时加收3元,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40元。如梧村、金尚路一带的临时占道停车。

三类收费标准:停放4小时以内收费5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1元。如莲前、滨海街道一带的临时占道停车。

此外,高崎机场地面停车场收费标准较高:停放1小时以内8元,超过1小时每超半小时加收5元。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60元,停放超过24小时的当天最高收费80元,第三天开始每天最高收费130元。高崎机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则较地面略低。

【专用停车场如何收费?】

酒店、商场、写字楼等专用停车场,1小时以内5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5元;小区停车场由业主委员会自定,无硬性要求。

专用停车场实施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

其中,政府指导价主要针对酒店、商场、写字楼附设的专用停车场,以及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停车场。这类主要实行类别收费。一般而言,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供求状况、建设成本等确定收费类别。中心城区高于非中心城区、商业圈高于住宅区,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大多数酒店、商场附设的停车场执行一类收费标准:1小时以内5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5元,每天最高30元。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停车场收费按照三类标准执行,即停放4小时内收费5元,每超过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10元,停放30分钟(含30分钟)免费。

对于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或者停车楼,以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停车场,实行的则是市场调节价,没有免费时段、封顶价格等硬性约束。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曾接到举报称部分小区没有免费时段,市民李先生反映,在宏泰大厦停车14小时被收取75元停车费等,但经调查,这些停车场执行的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自主制定价格,并没有价格封顶政策和免费时段的限制。只要做好明码标价,在公示牌上标示清楚,就不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这位负责人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虽然提倡半小时内免费停车,但毕竟不是强制的。价格部门提醒车主留意收费公示,选择合适的停车场所。

【温馨提示】

辨别“黑停车场” 注意“两不两没有”

市民吴先生反映,杏林振兴橡胶厂对面立交桥下的空地被人私自用作停车场,停车费一个月150元,每天20元。市民朱先生反映,集美园博苑南门空地被人围起来,有游客停车就被收取停车费,也不提供票据。

价格检查人员调查后确认,这两个停车场都是未经交管、城管等部门批准,属于擅自设立的“黑停车场”。

据介绍,“黑停车场”有的是将政府临时用地私自设立停车场收费,有的是在人行道上非法设停车位收费,还有的是在公共区域内非法设立停车场收费。辨别“黑停车场”,注意“两不两没有”:道路私划停车位尺寸不规则,停车位上没有编号;使用票据不规范,没有规范的收费公示牌,甚至根本没有公示。

对于“黑停车场”,虽然价格部门会第一时间与投诉人联系和处理,但其整治需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今年价格部门已向建设、交警、城管、所属街道综治办等部门移交了8起这种案件。

【相关案例】

伪造收费文件号罚20万元

消费者吴先生对江头某停车场没有免费时段十分不满,他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价格部门调查发现这个停车场收费属于政府定价,文件到期后该停车场经营者擅自提高了价格,更出格的是,收费公示牌收费依据一栏里伪造了原厦门市物价局的收费文件号。市发改委价格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未及时公示收费牌罚500元

市民李先生车辆在中埔汇联水果批发市场调头,被停车场管理人员收取5元停车费,现场也没看到收费标准,一气之下向价格部门投诉了。经调查,该停车场收费按规定可实行即停即收,但收费公示牌因为外墙装修被摘下一直没有重新对外公示。检查人员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以500元罚款。

厦门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提示,事实上,大量停车收费投诉都属于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如不标示免费时段,没有标示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明码标价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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