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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发布首期价格提示 部分停车场无免费时段

2014-12-26 10:56:21吴斯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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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应设置收费公示牌。资料图片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李春妮)

昨日,厦门市发改委发布首期消费价格提示,为车主详解停车收费常见的4种案例。如果您再遇到停车收费方面的价格问题,可以拨打12358举报投诉。

案例1

伪造文件号被罚款20万

王先生举报江头某停车场乱收费。价格部门调查发现,这个停车场收费属于政府定价,文件到期后该停车场经营者擅自提高价格,且在收费公示牌收费依据一栏里伪造原厦门市物价局的收费文件号。发改委价格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罚款20万元。

案例2

标价不规范被责令整改

李先生反映其驾车在中埔汇联水果批发市场掉头,被停车场管理人员收了5元停车费,现场没看到收费标准。

经调查,该停车场收费按规定可实行即停即收,但收费公示牌因为外墙装修被摘下。检查人员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以500元罚款。

价格部门表示,所有的停车场都要按规定明码标价,要在进出口或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场备案编号、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时段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要素。

案例3

部分停车场无免费时段

市民李先生反映,车辆在宏泰大厦停车场停了一夜,14小时被收取75元停车费,收费员还说收费不封顶。

经调查,该停车场执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自主制定价格,并没有价格封顶政策和免费时段的限制。只要做好明码标价,在公示牌上标示清楚即可。

价格部门提醒,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虽然提倡半小时内免费停车,但不是强制的,车主要留意收费公示。

案例4

“黑停车场”擅自收费

吴先生反映,杏林振兴橡胶厂对面立交桥下的空地被人私自用作停车场,停车费一个月150元。价格检查人员调查后确认,该停车场未经批准,属擅自设立的“黑停车场”。

价格部门提醒,“黑停车场”停放车辆安全无从保证,一定要选择正规停车场停放车辆。

不同停车场 收费各不同

根据服务对象,厦门现有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

厦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定价三种。

公共停车场执行政府定价。如占道停车泊位及轮渡地下停车场、高崎机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占道停车泊位实行即停即收,不同地段实行类别收费。公共场所的停车收费标准根据不同地方不同情况分别定价。

酒店、商场、写字楼附设的专用停车场,以及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类别收费。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供求状况、建设成本等确定收费类别。中心城区高于非中心城区、商业圈高于住宅区,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

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或者停车楼,以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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