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新家园” 因法治更和谐 ——访海沧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培祥
文/本报记者 杨继祥 林岑图/林广明 “好,好,做得好!”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海沧区人民法院考察时,对“涉台法庭”这一大陆首创之举频频点赞,认为“涉台法庭”已成为厦门品牌,要总结推广经验,更好地发挥作用。昨日上午,记者在海沧区采访法治建设时,海沧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培祥就从这个话题聊了起来。 被广大台商誉为“专科医院”的“涉台法庭”,是海沧法治建设最大的特色。李培祥说,作为大陆最大、最早的台商投资区,海沧广泛征求台商台胞意见,于2012年在大陆成立了首个“涉台法庭”,率先把刑事、民事、商事等合在一起,并设立台胞陪审员制度,全面、高效的服务赢得台商一致认可,“一遇到纠纷,需要帮助解决,首先想到的就是海沧涉台法庭。”“涉台法庭”成立至今,受理各类涉台案件2962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138例,调解撤诉率近70%。 海沧土地面积不到全市的九分之一,近年来,征地量一直占全市“半壁江山”、拆迁量占全市六成,却没有发生大的上访、群体性事件,被誉为和谐幸福征迁的“海沧模式”。在李培祥看来,这一成绩的取得,除了加快安置房建设、发展村集体资产项目等诸多惠民举措外,海沧区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征迁工作,从而赢得了村民的理解支持。 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海沧在全省率先开出了“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快车”,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送上门、送到家,为征拆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法治思维,海沧没有停留在口头上,而是深入人心。”李培祥说,就政府而言,在推进工作中,领导干部带头依法,时刻把服务群众放在首位。如海沧政务综合体,在让民意诉求畅达的同时,还为群众依法办事提供“全方位、一条龙”服务,深受群众好评。 同时,海沧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发挥群众的法治主体作用,让法治思维落到百姓心坎上。东孚洪塘村民在村民议事会等社会组织的基础上成立“言和堂”,在法治的框架下,运用伦理道德力量,协调化解亲友邻里纠纷,村两委、村民小组长都来充当“和事佬”。洪塘村今年刑事发案同比大幅下降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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