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法治厦门”建设的进程中,厦门市各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加快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美丽厦门保驾护航,形成了不少新特色、新亮点。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市各项任务,本报特别推出六区政法委书记访谈,展现各区推动“法治厦门”的生动实践,希望各区各部门以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典范城市作新贡献。 实现良法善治 建设典范城区 ——访思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高润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文/记者 吴晓菁 图/记者黄嵘 力争到2020年前建成法治中国典范城区——思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高润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思明区建设“法治思明”的目标。他表示,法治思明建设,就是要让法治成为幸福思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让居民信任法官,让群众信赖法律,让社会信仰法治”。 思明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来打造、作为城区文化品质的“软实力”来提升。“实行人大任命新任领导干部法律考试制度,法律考试不合格就取消任职资格。”陈高润说,在干部队伍中,思明区通过区委学习中心组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治绩效档案、公职人员普法考试等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在依法行政方面,不断完善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制审核等制度,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建设既要研究“可行不可行”,又要评估“合法不合法”。陈高润说,思明区一直为实现公正司法而努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通过“政法队伍建设年”等活动,教育政法干警坚守“四个决不允许”的底线。 思明区在全省率先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原历时数月的醉驾案件,现侦查到判决仅需十几天,大大提高诉讼效率。 法治文化是思明区开展法治思明建设的着力点。“徒法不足以自行。”在陈高润看来,只有形成与现代法治要求相适应的文化观念,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 据悉,思明区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活动相结合,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发法治文化系列产品,将法治理念广泛融入百姓生活。 陈高润说,下一步,思明区将发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天时”、厦门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利”、全省法律法学工作者荟萃的“人和”优势,全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良法+善治”的法治思维内化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努力打造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区、海西最具安全感平安中心城区和法治队伍建设模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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