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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烟花爆竹“禁放查非” 岛内放烟花爆竹一律拘留

2014-12-23 08:19:49吕寒伟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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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开心过节,可别燃放烟花爆竹。新一轮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已从12月20日起启动,将持续两个半月,至明年的3月5日。

昨天,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召开会议,通报2014年春节禁炮情况,部署2015年春节期间专项行动思路。据了解,这是厦门禁炮第15个年头。

岛内禁放岛外限放

今年“禁炮”的区域划分,仍是岛内的思明、湖里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岛外限放区域有序燃放。

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在思明、湖里区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于违法燃放的人员,警方将一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全市重点查处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查处饭店、酒吧、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涉众庆祝、文艺活动现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查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违规超量储存、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及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行为;重点查处违法买卖、燃放“孔明灯”行为。

入厦大小货车严查

警方将在交通上设立两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卡在厦门与周边城市的公路上,设入厦检查站,严格检查车辆,重点检查大型货车、厢式货车、面包车及其他可疑车辆,防止非法烟花爆竹进入厦门。

第二道“防线”设在厦门本岛周边,“四桥一隧”进岛入口设立检查站,检查一切可疑车辆。

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求,各区各部门要重点抓好圣诞节、除夕夜、正月初八夜、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的查禁。

销售环节,相关部门将对所有商场、食杂店、菜市场、流动摊点进行反复拉网检查,逐一过滤,严格查处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市民举报查实有奖

“禁放查非”行动欢迎市民踊跃举报,对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最后使用手机、照相机、DV等拍摄,发送到 110举报邮箱xm110@public.xm.fj.cn,经查证属实的,将在严格保密基础上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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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拘留120人

2014年春节“禁炮”期间,全市共收缴烟花爆竹9000多件,查处各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264起,捣毁非法储存窝点38起,刑事拘留5人,治安拘留115人,其他处理135人,罚款2万元。

接受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线索136条,查破案件121起,兑现奖励121条、奖励金额24.2万元。

为此,全市烟花爆竹警情大幅下降,警情由去年同期152起下降到今年的98起,同比下降35.5%,思明、湖里由64起下降到37起,同比下降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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