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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船违法载客乱象有所回潮 海上安全底线不容挑战

2014-12-21 07:59:38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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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评论员

闽南有句民谚:“行船跑马三分命”。说的是船舟作业在波涛汹涌的大海,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厦门是滨海城市,水上交通发达,随着科技的昌明,海运船舶年年更新换代。今天虽然吨位大性能好安全系数高的渡轮货船穿梭往来,运营国计、便利民生,但是,依然有一些靠海村民的小木船拾遗补缺,往返厦鼓海域运货送料,本也相安无事,不料,随着鼓浪屿旅游市场的火爆,海内外游客潮水般涌来,在利益驱动下,不少小木船塑料凳子一摆专营载客生意,带来的一系列人命关天的问题,引发了市民的担惊受怕,政府的担心牵挂。

连日来,针对厦鼓海域小木船违法载客乱象有所回潮的现象,厦门再次启动厦鼓海域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然而,在昨日的整治过程中,居然出现三艘小木船非法载客强行闯关和阻挠执法、妨碍公务等行为。

“不以霹雳手段,难显菩萨心肠” 。对于这种不顾游客生命安全,昧着良心赚黑钱的行为,我们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政府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游客安全的正确立场上,支持有关部门下大决心,下大气力,一如既往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把扰乱海上公共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打压下去。

专项整治,是依法行政行为。由于小木船人货混装,安全隐患巨大,且小木船的靠岸地点并不具备靠驳条件,早在8月12日,厦门就已颁布了《关于加强鼓浪屿黄家渡渡口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严禁小木船从黄家渡渡口上下客。少数小木船业主却对此置若罔闻,公然违反通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于法有据,是建设法治厦门的切实行动,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必然要求。

任何商家,都有守法经营的义务和责任。《通告》明确规定,小木船可用于载货,但不能用于载客以及人货混装。小木船业主们如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货运业务,执法部门不仅会支持,还会提供优质服务。在讲法用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不能通过违法经营来求“财路”。

违法必究,对公然阻挠执法行为零容忍。违法必究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基本保障。在厦门,不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公民个人,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必然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对于这些违法载客、强行闯关、阻挠执法、妨碍公务的行为,决不姑息,决不手软。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严格予以追究。

法治是美丽厦门的题中应有之义。美丽厦门,是我们共同的期盼,也需要我们共同缔造。让我们共同努力,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厦门人,为美丽厦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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